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》规定,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面试确认
我局将和每位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,如有放弃面试者则依次递补。放弃面试者填写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(详见附件1),经本人签名,最晚于7月17日14:00前将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nmgdzjrjc@126.com,同时将该声明纸质版原件邮寄给我局。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,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,将记入不诚信记录。
二、资格复审
请考生于7月18日前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nmgdzjrjc@126.com邮箱,纸质材料于面试时提交:
1. 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
2. 笔试准考证
3. 报名登记表
4. 毕业证和学位证书(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<系>和学校教务处<研究生院、处>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(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://www.chsi.com.cn下载打印)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5.户口簿(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、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,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(或复印件)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6.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(详见附件2),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,工作单位详细名称、地址,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。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,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。
7.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三、面试及体检安排
(一)面试时间
面试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9:00开始,请考生于20日上午8: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,规定时间未到场取消考试资格。
(二)面试报到地点
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0号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新楼4楼应急指挥楼指挥大厅报到
(三)体检时间
初定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进行
(四)其他有关事项
1.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,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
2.请参加面试考生,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。
3.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;
4.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询问;
5.如有变化,我们将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网站上公布,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。
联系电话:0471-6510141、6510796、15847111165
邮寄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0号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:010010